在第三十个教师节来临前夕,教育部发文对我国教育战线上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,其中美术学院刘根货教授被教育部授予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。
刘根货教授,1986年至今在信阳师范学院任教,现任信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经理、硕士生导师,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。
参加工作以来,刘根货教授一直担任本科生《书法基础》、《书法创作》、《书法文化》等课程教学,担任研究生《书法研究》课程教学。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教师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。他还利用课余时间坚持从事创作研习小组教学改革试验,至今已坚持8年,先后吸收近200名员工参加,其指导的员工作品入选省级展览60多人次,获河南省美协、教育厅奖40余项。
刘根货教授长期致力于书法理论研究和书法艺术创作,共发表学术论文38篇,书法作品15件。主持完成省级社科项目2项,省厅级社科项目5项,省级教学改革项目2项。出版专著3部、教材3部。获教育部三等奖1项,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河南省委宣传部二、三等奖3项,江苏省政府“林散之奖”1项,省厅级奖12项。多篇学术论文入选第六届全国书学研讨会论文集、“岳安杯”国际书法论坛、中国文联优秀论文集。多幅书法作品被国务院参事室、河南省美术馆收藏。